每日經濟新聞 2024-10-07 14:38:48
每經AI快訊,10月7日,海南省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(fā)布通知稱,自本通知印發(fā)之日起,購買我市商品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。鼓勵各類人才到我市創(chuàng)業(yè)就業(yè)。同時,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(guī)定,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。
如需轉載請與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聯系。
未經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授權,嚴禁轉載或鏡像,違者必究。
讀者熱線:4008890008
特別提醒: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,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。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,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。
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